第336章采纳

西葫芦炒鸡 著    2740 字     发布

贞观三年四月四日,李渊被迁出宫城之后,李世民正式入住皇宫,驾临太极殿,他对侍臣们说:“中书、门下都是机要部门,诏书出现不妥的,都要进行论辩。近来,大家都是一味顺从,没有听到不同的声音。假如只需奉命而行,谁不会做?何必还要挑选人才?”按照旧制:凡是军国大事,先由中书舍人写出各自的意见,签上自己的名字,称之为五花判事。中书侍郎、中书令审阅后,给事中、黄门侍郎进行审查,提出反对意见。唐太宗重申了这一制度,从此以后,朝廷就很少犯错了。到贞观四年八月,唐太宗又下诏规范了各级官吏的衣着服饰,规定:“从今往后,三品以上官员身穿紫色官服,四品、五品官员身穿绯色官服,六品、七品官员穿绿色官服,八品穿青色,官员妻子的衣服颜色与其夫的保持一致。”

第三件大事是强化地方控制。

隋文帝把州、郡、县三级改为州、县两级,隋炀帝又把州改称为郡,还是两级体制。李唐建立之初,为了拉拢当地变民集团,李渊任命了大量地方官员,由于州郡太多,也造成了很大的混乱,不便中央管理。为了整合各地的力量,便于开展统一战争,李渊曾经尝试设置大军区性质的“道”,如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益州道行台尚书省、襄州道行台尚书省等,后来又担心行台权力太大,威胁到中央统治,又废除了行台制,改为只管理军事的都督制。都督不管民政,权力大大削弱,威胁不到中央了,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都督府与地方郡县关系一直理顺不了。贞观元年二月,唐太宗下令合并全国州县,并根据地理位置,把全国分为十个道,分别为: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岭南道。唐太宗设立的道其实就是汉代的州,而唐代的州其实就是汉代的郡,名称换了,实质一样,中央以道为单位派出大臣巡视各道下辖的各州。

第四件是建立选官制度。

贞观元年,他对房玄龄说:“治理国家的根本就在于能够审查官吏。要根据人的才能大小授予官职,务必要精兵简政。《尚书》称:‘任命官员要唯才是举。’又说:‘官员不一定要满员,而在于得到合适的人才。’如果能够选拔出合适的人才,即使少也足够了;遇到不好的,人数再多又有什么用?古人也把不合格的官员比作是画饼充饥,中看不中用啊。《诗经》说:‘谋划的人多了,事情就办不成了。’孔子也说过:‘官员们不身兼数职,怎么能说精简机构了?’还说:‘一千只羊的皮,也不如一只狐狸腋下的毛。’这些都是经典上说过的话,不胜枚举。应该裁减官员,令大家各得其所,就可以无为而治了。你们要认真思考一下这个道理,衡量官员的编制和职责。”房玄龄等人拟定出中央政府的文武官员编制是六百四十人。唐太宗对房玄龄等人说:“从今以后,再有一些乐师、技工等人,就算是他们技术很高,也只能赏赐给一些钱财,决不能破格提拔官职,让他们与士大夫比肩而立,同坐而食,令士大夫们感到羞耻。”唐太宗说这一番话也是有针对性的,武德元年,唐高祖李渊曾将一个名叫安叱奴的胡人舞师拜为散骑侍郎,当时,礼部尚书李纲就曾经劝谏道:“古代,乐工不得与士大夫为伍,即便是像师旷、师襄这样非常贤能之人,终身及后代也都一直继承祖业,只有在北齐末年曾经加封曹妙达为王,安马驹为开府仪同三司,君主都应当引以为戒。如今,天下刚刚平定,功臣们还没封赏,才能之士还未提拔,却先把一个胡人舞师任命为五品高官,令其在大殿之上走来走去,这无法给后世树立个好的榜样。”但唐高祖不从,说道:“我已经颁布了命令,不能再收回了。”

隋朝选拔人才一般在每年的十一月开始,持续到第二年的春天结束,人们都感到很不方便,吏部侍郎刘林甫上书请求一年四季随时可以进行选拔任用,唐太宗采纳了。唐初,刚刚经过了隋末大乱的士大夫们都不愿为官,出现了“士不求禄,官不充员”的现象,各地官员空缺很多,中央就发给各州很多空白委任状,由各州填写任命。如今,唐太宗才命要求备选人才都必须进京,由中央政府考察后予以任命。这一年,入京的人士共有七千多人,刘林甫根据各人的才能分别任命录用,各得其所。因关中米贵,唐太宗下诏命令一部分人士在洛阳候选。

房玄龄熟悉政务,又有文学素养,一天到晚尽心竭力,唯恐一件事处理有误,他对人处事非常宽和公平,听到别人有一点优点,就好像是自己优点一般非常高兴,对人从不求全责备,不拿自己的长处来要求别人。与杜如晦一起举荐人才,常常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唐初的规章制度大多都是二人一手创设的。房玄龄善于谋划,杜如晦精于决断,每次唐太宗与房玄龄一起研究大事,总会说:“非杜如晦不能决断。”等杜如晦来到后,往往最终采用了房玄龄的意见,史称:“房谋杜断”,二人私交很好,一心为国,人们又将二人并称为“房杜”。房玄龄虽然深受唐太宗的礼遇,但伴君如伴虎,有时也会因小事受到唐太宗的斥责,遇到这种情况,房玄龄总会连日跪在朝堂之上谢罪,恐惧得无以复加。房杜二人不仅建立了唐初的选官制度,还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制度,明确了考核标准。被考核的人员要写出自己一年的工作成绩,由部门长当众宣读,评定优劣,送交尚书省核定,最后当面宣布。考核按照“四善二十七最”来确定,四善是: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二十七最,即根据二十七种不同的岗位,确定最好的情况,比如,献替可否,拾遗补阙,为近侍最好的;铨衡人物,擢尽才良,为人事部门最好的等等。再由四善与二十七最结合,评定出各人的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级,进行奖惩。

第五是关注法制建设。

  《旧唐书?刑法志》记载,隋文帝参照北周、北齐法律,制定了《开皇律》,“除苛惨之法,务在宽平。”但到了晚年,常常因个人喜怒而破坏法律,在朝堂上随意杀人。隋炀帝即位后,又制定了《大业律令》。李渊入主长安后,即“约法十二条”,只规定“杀人、劫盗、背军、叛逆的”处死,其余全部废除。李渊建立唐朝后,又下令制定了五十三条格,“务在宽简,取便于时”,武德七年五月,又命令裴寂等人制定,并颁布实施了《武德律》。

  唐太宗即位后,即贯彻了“宽仁慎刑”的思想,他说:“死者不可复生,用法务必从宽从简。古人称:‘卖棺材的想让天下出现大疫,不是憎恨人,而是想卖自己做的棺材。’如今,执法部门在审理案件时,务求严苛,以期得到好的评级,该用什么办法才能让案件得到公平的审理呢?”王珪认为要选拔善良正直的人担任法官,判案正确就增加他们的俸禄,如此一来就会得到改善,唐太宗采纳了。

  他还命令长孙无忌、房玄龄会同学士、法官们一起讨论修改法律。戴胄、魏征认为旧法太重,建议其中五十条判决绞刑的应改为免死,砍断右脚。唐太宗仍嫌太严厉了,对侍臣们说:“前代不执行肉刑很久了,如今突然恢复肉刑,砍断人的右脚,实在于心不忍。”谏议大夫王珪说:“古人执行肉刑,认为肉刑是轻罪,如今陛下怜悯死刑太多,让本该处死的又获得了重生。受刑的将庆幸自己能够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