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平叛

西葫芦炒鸡 著    2567 字     发布

此时杨坚的心理,用一部外国名著的书名来形容非常贴切:《傲慢与偏见》。这位老兄想当然的认为,南陈政府都已经平定了,你们这些平民百姓还唧唧歪歪什么,还不老老实实的乖乖听话。这让我一下子想起了后世那个有名的“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如今的杨坚确实已经变了,确实已经不再是那个极为谨慎、遇事三思的杨坚了,自大傲慢的心理已经开始慢慢膨胀。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下子可真的是闹翻天了。那些世家大族的土皇帝们,哪里受过这种鸟气,一个个义愤填膺。《五教》不仅没有达到教导别人的目的,反而使人家更加愤怒。矛盾一下子变得不可收拾起来,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官民对峙的情形。

  形势已经非常危急,需要尽快拿出解决之策。可让人遗憾的是,杨坚却对此不闻不问、视而不见,而高颎等人也没有什么行动。

  

  真是“祸不单行、福无双至”!正在这个节骨眼上,南方突然流传一种谣言,说是隋朝皇帝杨坚要将世家大族的人都迁到长安去。起初,大家都不相信,可是传的人却越传越多,以至于到后来所有人都知道了,“三人成虎”,也就不得不相信确有此事了。可惜,杨坚对此仍是无动于衷,也就是说,这位老兄到现在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可以肯定的是,这个谣言是有人故意传播的。或者是因为对隋朝不满,或者因为是对南陈的深刻怀念,但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这个谣言最终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

  

  先是浙江一带,接着是苏南一代,最后是福建、江西一代,都发生了大规模的骚乱。很快,骚乱就演化为叛乱。仅仅十几天功夫,原南陈境内的大多是地方都造反了,力量大的有几万人,力量小的也有上千人。这些势力之间相互呼应,一时之间,风起云涌。其中,势力最大的一支叫做高智慧。

  

  叛乱已起,最倒霉的就是那些隋朝选派的官吏了。他们本来都是尽职尽责的优秀官吏,现在却成了最大的受害者,大多数人被叛军残忍的杀害,有的被抽出了肠子,有的则被剁为了肉酱。叛军首领甚至恶狠狠对他们说道:“你还能让我们背诵《五教》吗?”

  不过,这些叛军也仅限于对隋朝官吏如此,而对当地的老百姓还是很客气的。这也充分说明,他们的反叛并不是针对老百姓,而是针对嚣张的杨坚。平心而论,如果杨坚能妥善处置,能够尽早拿出应对之策,这些悲剧都是可以避免的。但是,一切都没有如果,而杨坚也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失误。

  

  火药桶已经爆炸。

  远在长安的杨坚迅即得到了这一消息,他毫不迟疑,立即下了一个决定:平叛。这算是对他所做的那些失误的一个补偿吧,不过这种补偿的代价太大了。其实,此时的杨坚还有选择的余地,那就是和叛军谈判,收回《五教》。不过,这位老兄是打死都不会去做的。不仅仅是因为他是个皇帝,还因为他一直一来都在打胜仗,一直以来都是顺风顺水。几股叛军算什么,他们的皇帝还不是被我轻松搞定了?你们这些南蛮子,不给你们点颜色看看,你们岂不是要小看我杨坚?

  

  决定已下,派谁去呢?

  就在这时,杨素主动请缨,要求领兵前去平叛。“眼镜蛇”再一次嗅到了立功的机会,他刚当上内阁首辅,的确需要战功来巩固自己的地位。

  杨坚非常开心,他对自己的这个新任首辅非常满意,立马授予他领军元帅之职。这才是真正的好臣子嘛,从不反驳和埋怨,哪像那个李德林!

  

  接着,又有一个人也极力请求领兵前去。再不出场,大家可能快要把他给忘记了,此人就是那个超级猛人:史万岁。

  自从在塞外“单骑退敌”之后,这位老兄就被杨坚放在了镇守边关的最前线。毕竟只靠一个长孙晟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对付突厥,就绝不能忽视武力防御,而史万岁就是这方面的最好人选。因为这个家伙在突厥人中的名声实在是太大了,简直把他传为了神,绝对比现在任何一个明星大腕都更像明星。有他镇守,绝对放心!

  平陈之役中,史万岁也凑了凑热闹,不过并没有发挥什么作用,就又回去了。这让他非常不舒服,因为在这个猛人心中只有一个逻辑:作为将领,就应该带兵打仗。于是,他坚决要求领兵前去平叛。

  Verygood,杨坚立即任命他为领兵大将,让其率领自己手下的塞外精兵2000人,跟随杨素前去平叛。

  

  隋朝陆军,再次登场了!

剑指江南

  

  接到任命后,杨素和史万岁率领3万大军立即出发,剑指江南。

  

  经过昼夜行军,大军很快到达长江边上一个叫做杨子津的渡口(扬州以南一代)。为了摸清对方虚实和兵力部署,“眼镜蛇”派了一个名叫麦铁杖的人到江对岸侦查敌情。

  一代奇人登场了。

  

  麦铁杖,出生于广东,家庭情况还不错,属于富农阶层。从小就喜欢舞枪弄棒,对读书识字毫无兴趣,是个名副其实的文盲;而且交了一群狐朋狗友,经常搞个群殴啥的,算是个不折不扣的小痞子吧。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当时的广东一带尚武之风很盛,就是到了现在似乎也没怎么改变,经常发生械斗。

  令人称奇的是,这个痞子似的人物却有着两个非常奇特的天赋:臂力奇大,跑的奇快。据称,这位老兄可以日行五百里,毫不夸张的说,这速度和耐力都能比得上一匹中等马了。不过,他还有一个不太好的能耐:喝酒。而且是非常能喝,估计一次喝个十几碗没有任何问题(古代酒为粮食酒,酒精含量比较低,也就20度左右)。在古代,酒属于奢侈品,平常人家是喝不起的。所以,他家里那点家当很快就被他挥霍光了。那怎么办?

  这点小事是难不倒这位奇人的,他马上就想到了一个高明的解决办法:偷窃。但很不幸的是,这位老兄的盗窃技术实在是太差,第一次就被逮着了。可能是鉴于其初犯,惩罚比较轻,罚他为当时的南陈皇帝(陈叔宝的老爹)执掌御伞。本来是受罚,却阴差阳错的吃上了皇粮、当上了公务员,也算是交了狗屎运。

  但麦铁杖可不这么想,他还真有点不服输的精神,偏不相信自己会这么窝囊,连个贼都做不好。于是,他又开始琢磨偷东西了。不过,这次他变聪明了。

  给皇帝当差,工作还是很轻松的,也就是白天撑撑伞,晚上基本没什么事,所以有大把大把的时间。麦铁杖非常聪明的利用了这个时间段,做成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他在白天乖乖的给皇帝撑伞,等一下朝,这个家伙就发挥自己跑得快的特长,长途跋涉上百里去镇江一代抢夺财物,非常搞笑的是,他竟然明火执仗、挨家挨户的抢,相当嚣张;等官府闻讯赶来,人早没影了。第二天,皇帝上朝,他照样来撑伞,丝毫不耽误事,真是将运筹学运用到家了。

  就这样,麦铁杖一连出去抢了十多次。但这位老兄却是个直心眼的家伙,每次都去同一个地方,有时甚至抢夺同一户人家。像这样的常客,镇江的老百姓很快就都认识了。于是,大家就联名告到了省里,省长一看证据确凿,就将这件事情告到了皇帝那里,要求查办麦铁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