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火爆脾气

西葫芦炒鸡 著    2665 字     发布

而且这些高官个个脾气火爆,实在不好惹,如果一不留神得罪这些大爷,自己的乌纱帽怎么丢的都不清楚。所以,这个洛阳北部尉实在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苦差事。

  他钟情的是洛阳县令。

  但命运就是这样,并不是事事皆如人意,朝廷如此安排,你就服从分配吧。

  不好干,也得干,而且得好好地干。

  服从分配吧。

  新官上任三把火,他先将衙门装修一番,然后做了十多根五色大棒挂在大门口,反复声明禁令,我的地盘我做主,谁胆敢违反,打死再说(有犯禁者,皆棒杀之)!

  够狠,但也有不怕狠的。

  似乎上天有意要考验一下曹操同志的决心,几个月后,一条大鱼自己撞上门来。

  那人是宫廷大红人蹇硕的叔叔,违反宵禁令,深夜独行被逮了个正着。蹇硕是小黄门,东汉的小黄门属于高级宦官,能爬上那个位置,也算是宦官中的成功人士了。小黄门负责在皇帝和后宫之间跑腿,两头讨好,两头吃香,是皇帝的心腹。除此之外,小黄门还有一项让人眼馋的特权:一般都受尚书事,照现在的话说他们除了给皇帝跑腿外还在中央办公厅兼职国务秘书,帮着起草中央文件(皇帝诏书)、处理国家大事,你说,这个位置要紧不?

  这个蹇硕,由于在小黄门位置上表现突出,后来还被提拔为西园八校尉之首的上军校尉,连大将军何进也得听他使唤,你说,拉风不?

  曹操虽然生长在宦官家庭,却对宦官很不感冒。

  管他皇亲国戚还是张三李四,打死再说!

  许多人以此为例,认为曹操同志具有依法办事的精神,并推及曹操的理念是依法治国。

  其实,这纯属是误解。

  要知道,曹操同志差不多算是蛮干了,蹇硕的叔叔违反禁令是不假,但罪不至死啊——即使该同志罪该万死,也不应该被曹操处死。

  在一般人眼里,封建社会非常黑暗、非常专制,非常腐朽、非常不讲法律,其实这是不准确的,以汉朝为例,老祖宗的法律包罗万象、浩如烟海,就是许多搞法律的专业人士头大,你说他们讲法制不?

  那时候讲究以孝治国,大义灭亲那玩意儿在汉代是没有市场的,不管是民间还是朝廷都是如此,不像现提倡大义灭亲,谁要是举报了自己亲属还能得政府的表扬。那时规定,禁止卑幼控告尊长,卑幼对于尊长的犯罪行为要尽隐瞒的义务。晚辈隐匿前辈、妻子隐匿丈夫都不是犯罪,都不受法律追究,哪怕长辈犯的是死罪;同样,长辈隐匿犯罪的晚辈,丈夫隐匿妻子也不予以追究,这叫亲亲得相首匿。

  什么最重要,亲情!

  

  

  

  

  

  汉末有钱人的日子比较好过的,即使犯罪,向政府捐点款,连牢饭都不用吃,就可以出来了;如果有官爵的人犯法,地方官是不能擅自处置的,必须报由皇帝大人裁决,以便得到减免的优惠,而且他们的子女犯法,也可以照此办理,总之,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人为官,全家光荣,这叫“上请”。而且,就全国来讲,案件的审理判决,中央由御史中丞、廷尉负责;地方州政府案由刺史负责,郡国由太守或国相负责,县级单位来讲,就由县令、县长负责。

  我说了这么多,就想说明一点,县尉,也就是衙役局长的角色,顶多能抓捕嫌疑犯,要想当兼职法院院长判人家刑是不可能的,要玩刑讯逼供把人打死更是没资格的。

  一句话,天朝子民也不是你一个小小警察局长说杀就杀的。

  咱们汉朝老祖宗的法律有时比较仁义,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不准搞体罚搞刑讯逼供,当然喽,如果犯罪嫌疑人面对如山铁证,依然理屈词不穷,百般抵赖,那上一点“技术”手段,还是可以的嘛。

  即使某人罪行严重,地方上判了死刑,也不能草菅人命,随随便便把他拉出去咔嚓掉,因为老祖宗深谋远虑,早就把死刑的复核权收归中央了!具体说死刑犯由廷尉或者是皇帝大人最终裁决才能执行。而且如果死刑犯立春后没执行的,就必须让他在监狱里吃好喝好混到立秋后挑个好日子再动手,这就是所谓的秋后问斩。如果运气好一点同志,遇到喜欢经常大赦天下的皇帝(比如汉桓帝刘志),在里面坐几天牢房也就出来了。

  曹操虽然有蛮干之嫌,但那时候朝廷次序已经很乱,大家打架斗殴也没认真讲什么章法,也没多少人认真去讲什么依法办事,反正,老子拳头硬把你打趴下就算赢。

  而且,曹孟德同志那么干,确实很有效果“京师敛迹,无敢犯者”。

  一个好端端的叔叔说没就没了,这个曹操,玩起命来,心可比黑社会还黑啊!

  叔叔死于非命,侄儿很生气,要知道那时是宦官当政,得罪宦官的后果往往都非常严重。

  考虑到蹇硕同志患上失忆症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一个悲剧性的结尾看来是不可避免了。

  奇怪的是后果——不严重。

  不但不是悲剧,反而有点喜剧,曹孟德同志异地升迁为县令了。

  更奇怪的是保荐曹操的竟然是那个死人妖蹇硕!

  难道蹇硕同志突然间良心发现、立地成佛了?

  不。

  蹇硕当然不会怕曹操这个愣头青,一个小小警察局长有什么好怕的?以他的权势,就搞定十个曹愤青也是小菜一碟啊。

  他是怕曹操身后耸立的那个高大背影——曹嵩。

  曹操是小官,却也是高干子弟,他爷爷曹腾虽然早已驾鹤西去,但曹嵩同志还在朝廷中担任要职,而且这个老滑头在官场里摸爬滚打多年,能量巨大,不可小觑。

  政治斗争,其实就是权力的较量,曹孟德是轻量级,不算老几,但他父亲这个老油条却是重量级,实在不可小觑。

  暂时放他一马吧。

  把他调离京城,眼不见心不烦。

  于是,奇怪的一幕出现了:宦官竟然不计前嫌地在皇帝大人面前为自己的仇人大唱赞歌:曹孟德同志啊,这个人能耐是很大的,让他当个小小的警察局长那简直是大材小用,以我看来,他至少能当县令的。

  亲信宦官举荐贤臣,焉有不听之理?

  公元177年,曹操同志离开了那个是非之地,光荣地就任偏远地方的顿丘(今河南清丰)县令。

  这一年,曹操同志23(虚岁)。

  是金子,总会闪光的。

  曹操在顿丘的表现怎么样,史书上没说,但曹操本人是很自豪的,以至于到了建安十九年(214)七月,当年的小青年已经六十岁(虚岁)了,给其子曹植的一封书信《戒子植》仍然对此恋恋不忘:“吾昔为顿丘令,年二十三,思此时所行,无悔于今。今汝年亦二十三矣,可不勉欤!”

  听清楚没有,曹操在告诫23岁的儿子,想当初老子当顿丘令的时候……

  曹操原本是带着长期扎根基层的思想准备来上任的,但没想到,这个所谓的长期,期限也太短了,只有一年。

  由于这块金子在顿丘县闪了光,公元178年,曹操同志又被征召入朝,当上了最适合愤青们干的工作——议郎。

  议郎也就是顾问,是个闲职,平时的工作就是给皇帝参谋一下,吹点牛,发几句不咸不淡的议论,然后下班回家,第二天上班接着吹牛。

  当然,如果吹牛吹得好,这也是中转站,只要舍得下功夫,显示一点才艺——拍马屁,领导一高兴,没准儿就给你一个新职位,岂不美哉?

  但以曹愤青的性格,过去当个小小的警察局长都要和权贵对着干,要他去阿谀奉承谁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虽然他想努力干出点成就,但这个职位实在太清闲,曹操常常感到自己有劲儿也使不上。而且还没等他放出光和热,他就光荣地下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