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沉香铁法杖

夏忍冬 著    4118 字     发布

  这里是一片漫无边际的黑暗。

  关于黑暗,菲利克斯十分熟悉,熟悉到他一度以为自己的人生只存在这样一种色彩。

  没有经历过光明与炫彩斑斓的人是不会懂得真正的黑暗的,同样没有经历了过黑暗的人也不会明白何为光明一样。

  前世的安然与今世的颠沛流离,让菲利克斯更加深入得理解黑暗的冷酷与温柔。

  现在,他就站在这漫无边际的黑暗中,没有声,没有光,没有气息,没有方向,这是最纯粹的黑暗,也是最丰富的黑暗。

  与法师们需要长时间冥想不同,同为施法者的术士由于体力与魔力的共享,导致术士并不需要极限储蓄魔力,冥想、身体素质的锻炼以及施法技巧的磨练同样重要。

  而在这一片诡谲的黑暗中,菲利克斯可以肆无忌惮地练习一切被外人视作“邪恶”的法术,这里与世隔绝,这里乃是专属于菲利克斯个人的应许之地,这里是术士之眼的核心区域。

  他手背上所纹的,正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上获得的唯一希望——术士之眼,尽管它看上去只是一个再简单再普通不过的基尔罗格之眼。

  “如果不是在弥尔顿的术士塔楼中遇到或者说激发了这个古怪的术士传承系统,或许我也就不会对回到地球这般念念不忘吧。”菲利克斯看着手背上闪烁着流水般光华的术士之眼,默默不语。

  人这一生,最珍贵的是希望,最可怖的同样是希望,正是因为有了这点看似光明的可能性,才令人有了在这无边的黑暗中踽踽独行的勇气,也才使得人在这一路上尝尽万般艰辛。人,何尝不是另一种扑火的飞蛾呢?

  但是无论如何,有希望总比什么都没有强吧?

  菲利克斯举起了手,术士之眼爆出一团黑光,无数的负能量如长鲸吸水一般,自四面八方汇聚于此,随着一声轻响,黑光溃散,术士之眼的储物空间之中,顿时多了一把古朴斑驳的双手法杖。

  这就是术士之眼特殊的用处之一,每当月晦星隐之日的子夜,负能量达到最巅峰后,便可以汇聚负能量随机召唤某种物品,这种物品可能是《痛苦魔典》这样的魔法书,也可能是某种施法材料或者像今天这样,直接给了一柄术士法杖。

  术士之眼自带的储物空间很小,放下重达数十公斤的《痛苦魔典》之后,便放不了多少东西,除了些许极为罕见的施法材料或附魔材料,菲利克斯从来不愿意在储物空间中多放更多东西。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对于每一个施法者而言,精神力永远等于他们的生命线,而维持一个储物空间的精神力,已经令菲利克斯无法肆意地使用许多高消耗的法术了。

  他极为吝啬出手的习惯就是从获得术士之眼的那一刻起养成的。

  随着心念一动,菲利克斯手中一沉,这柄看似古老的双手法杖已然入手。

  “沉香铁?!”术士们可与弱不禁风的法师不同,当法力用尽的时候,术士们常常毫不犹豫地拔出钉头锤或者鹤嘴锄与恶魔们硬碰硬,有些古怪的术士可能比许多战士更加强壮。

  菲利克斯不是强壮派的术士,可是力量也不算太差,可是手中这柄法杖委实过于沉重了,甚至比起正常军中的制式长柄双刃斧还要重一些。

  这么重的木头,还天然带有一种微弱的冷香,除了生长在极地的沉香铁不作他想。

  可是沉香铁能够长到接近两米长?

  菲利克斯觉得无比诧异。

  沉香铁他见过,弥尔顿的卧室中就有一块沉香铁雕刻的印章,那块沉香铁的原木长达四十公分,这已经算是比较罕见的长度了,听特雷西说过,超过一米的沉香铁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或许是拼接的吧。”术士之眼中太黑了,看不清楚。

  沉香铁可能是除了世界树枝干、深渊梧桐和地狱燃木之外,导魔性能最好的木头之一,也是最不适合普通施法者的木头之一——它实在太过于沉重了。

  即便是体质出众力量强大的术士们,也几乎没有人提着十几公斤重的沉香铁法杖施法——不是因为拿不动,而是因为一场战斗可能需要持续几个小时,在几个小时中不断挥舞着一把匕首都令人感觉疲惫,更何况是一把类似于钉头锤的玩意儿?

  在他的前世,那个文化瑰丽的国度,沉重的“重”字由“千里”二字构成,言下之意,便是即便是轻若鸿毛,持之行千里,也会觉得沉重不堪。

  身强力壮的勇士可以轻易举起一百斤的物什,却绝不可能手持二十斤的榔头挥舞一整天。更何况是普遍身体素质堪忧的施法者?

  年轻术士拄着沉香铁法杖,不由得挠头:“看来需要把力量训练提上日程了……”

  术士之眼的第二项特殊之处便是菲利克斯现在所在的黑暗时空,黑暗时空的时间流速与外界差异极大,如果是在接近晦日的两周中,黑暗时空里每过十夜,相当于外界一夜;接近望日的两周中,黑暗时空里每过五夜,相当于外界一夜。

  只可惜,黑暗时空只能在夜间进入,在白天,哪怕是不出太阳的阴雨天,黑暗时空也不开放。

  同样是九年术士学院学习,菲利克斯的资质只能算中等,或许中等偏上一点,却能够史无前例地在毕业大比上击败四系教授而夺魁,最大的仰仗便是黑暗时空中额外增加的训练时间。

  哪有什么天才?天才只不过是在走对了方向的同时,比别人多走了几步而已。

  对于“一万小时法则”,菲利克斯有着入魔一般地执著和迷信。

  如果没有答应露娜夫人的交易,菲利克斯也是正常人,也会松懈一段时间,但是露娜夫人的交易条件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所以,为了尽可能增加一些胜算,菲利克斯还是不得不将他并不喜欢的力量训练提上日程。

  相比于锤炼精神力、磨练施法技巧,体质训练和力量训练一直是他刻意回避的事情,他不太喜欢那种雕塑般的肌肉,正如他看不上巨人和巨龙一样,在他的心目中,粗鲁野蛮就是力量强大者的代名词。

  毫无疑问,这是一种偏见,菲利克斯也知道这是一种偏见。但是那又如何呢?谁都不是圣人,何必用圣人的标准将自己框死?即便是圣人,难道就没有偏见了吗?

  如果做不了圣人,何妨做一个狂狷者?

  菲利克斯开启了属性面板:

    “思维68(升级还需33%经验积累)

  体质43(升级还需97%经验积累)

  敏捷59(升级还需81%经验积累)

  力量17(升级还需74%经验积累)

  

  整体评价:强者)”

  除了这几个主体属性和后面的进度条之外,属性面板便只剩下一个简单到无以复加的整体评价。

  而正是这种极简风格的属性面板陪伴了菲利克斯九年,陪伴他从一个对魔法懵懂无知的侍童成长为艾斯米拉达学院第一毕业生。他已经很久没有注意过自己的属性了,时隔数月,再见这个属性面板,思维和体质都有了一些进步,力量则还是那么惨烈。

  对自己的能力有了一个基本了解之后,制定一个小目标,将力量提升至20,不需要太多,能够在短时间内挥舞起沉香铁法杖就足够了。

  接下去的夜晚,会特别漫长……

  等到露娜夫人走下三桅帆船之后,一个身材并不高大的青年术士提着一条比他个子更高一点的长棍也随之下了船。

  “阁下似乎比前些日子更壮实了些。”露娜夫人有些诧异。

  “在我的故乡有一句话,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菲利克斯微笑着看着她的眼睛:“这是维拉蒂公国最好的裁缝为我定制的长袍。”

  “那一定是一个漂亮又手巧的裁缝。”露娜夫人皱了皱鼻子,扬起的嘴角带着些许调侃。

  “哈哈哈哈……大约在四十年前,法拉第或许配得上这样的评价吧。”

  到过维拉蒂公国的人几乎都应该听说过城主御用的裁缝师法拉第的大名,露娜夫人自然也知道,不过一时之间只觉得菲利克斯的笑容当真有些可恶,忍不住刺了他一句。

  两个人对视一眼,笑得含蓄。

  大致的计划在最初的交易时已经商议定了,个中的细节则需要双方均审时度势,不断微调。露娜夫人的计划很危险,但是只要做好了第一步,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会轻松许多。

  菲利克斯跟在这个漂亮女人的身后,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值得庆幸的是,第一步还不要他来出手。聪明人的处世方式总是尽可能得避免拔出拳头。”

  这里是琉璃海的北岸港口带上的一颗明珠,与春霖崖并驾齐名的北岸之花——玫瑰湖,罗克斯浦。

  罗克斯是高等精灵语中“玫瑰”的意思,也只有极度傲慢且极度优雅的高等精灵会在城里遍植玫瑰,并以此为城名。

  “有趣的是,其实高等精灵眼中的玫瑰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玫瑰,”露娜夫人跨上早已经等候在道边的马车,回眸一笑,却不继续说下去。

  眼波流转,目光聘聘袅袅地探向菲利克斯的眸湾,似乎在说着“你快些问我呀”。

  菲利克斯微笑道:“严格来说,高等精灵语中‘罗克斯拉克斯蒂’才是真正的玫瑰,‘罗克斯’只是红色的蔷薇。”

  露娜夫人面色一僵,才缓缓笑道:“原来你来过罗克斯浦。”

  “不,夫人,这是我第一次来罗克斯浦。不过,在来之前,尊敬的克里斯滕森伯爵曾经与我聊起过许多玫瑰湖的轶事趣闻。可惜……”术士的眼中蒙上一层淡淡的阴霾,仿佛怀念起当初与那位睿智博学的长者言谈甚欢的场景。

  露娜夫人也没有了笑容,低低一叹,进了装饰华美的车厢。

  赤桦木的车厢壁上有匠人精细雕刻出来的玫瑰族徽,还有一串漂亮的圆体字——克里斯滕森。

  菲利克斯没有跟上马车,而是转头在码头的另一侧雇了一匹马,问清楚了他乡客栈的方向缓辔前行。

  他乡客栈,一座名为客栈的销金窟,从久远前的高等精灵时代便已经存在的高塔式建筑,以无数繁复而神秘的壁画,危入云霄的尖顶以及非邀不入的入住条件而闻名于琉璃海沿岸,甚至在相距数百里之外维拉蒂公国的贵族圈中都享有盛名。

  菲利克斯至少在七十本游记中看到过这个有些古怪的名字。

  住客栈的人,总是背井离乡的人,当别的客栈都忙着让人“宾至如归”的时候,唯有这里再不断地提醒着旅人,此处为他乡。

  “住进这里的人总是不想离开,可是他们却又不得不离开——他乡客栈的贵与美如孪生双子,总是相伴而行。”这是百年前著名的翼人族旅行家爱芬博格在他的名作《亲吻琉璃海》中的一句话。

  相比于绝大多数施法者而言,菲利克斯很穷,威尔逊子爵“送”给他的财帛虽然不薄,但是大多都是些比较偏门的珍贵材料,真正能花销的,只有一些宝石和金币。

  够在他乡住客栈,但不够住他乡客栈。

  幸好,这次入住他乡客栈并不需要他出钱,站在他乡客栈门口垂手肃立等着他的中年侍者会帮他安排好一切。

  “来自遥远的维拉蒂公国贵宾,尊贵的高级施法者,丹尼斯阁下,十分有幸我们又见面了。”中年侍者的发际线堪忧,但是头发的光泽十分醒目,配上同样精致油光的小胡子和抑扬顿挫的颂歌般的语调,竟是出乎意料的舒服,令人仿佛徜徉在歌颂者的春风中。

  菲利克斯高昂着头,将眼眸低垂,扫了他一眼,从鼻腔中挤出一个轻若蚊呐的“嗯”来。

  “尽管伯爵先生遭遇了意外,但是伯爵先生生前吩咐的事情不会改变。丹尼斯阁下,请随我来,您的房间在他乡客栈的最高层。”

  菲利克斯踩着客栈侍者的脊背走下马来,轻声道:“路德维希,克里斯滕森伯爵的事我很遗憾。”

  中年侍者路德维希恭敬道:“谢谢,谢谢阁下。请随我来。”

  菲利克斯随着他拾级而上,他乡客栈大门应声缓缓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