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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墨骨 笔落惊鸿

网站公告

签约流程说明

 惊鸿编辑部 原创 517次阅读

    惊鸿中文网正式启动签约工作,作者签约流程如下:

1.  根据站内信联系签约编辑,领取“签约作者资料表”,完整填写;

2.  将填写完整的“签约作者资料表”回传至签约编辑;

3.  由签约编辑根据“签约作者资料表”,制作《文学作品授权协议》文本。

4.  签约作者收到《文学作品授权协议》电子文本后确认关键信息,确认无误后百度搜索“云合同”并登陆“云合同”官网(www.yunhetong.com);

5.  注册“云合同”账号并登陆;

6.  实名认证,确认身份;

7.  在“用户中心—印章管理”栏设置个人签名;

8.  按网站指引购买一份“云合同”(此处“云合同”仅指在线签约权,5元一份(次),购买后一年内有效)

9.  回到“云合同”个人中心,点击创建合同,本地上传《文学作品授权协议》;

10.拖拽个人签名与时间至合同底部指定位置,签署合同;

11.点击发送,向用户“cqwxmg发送合同。

12.接收方显示为企业法人:重庆文心墨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点击确定;

13.完成验证,合同发出后,通知签约编辑。

14.公司法定代表人收到合同盖章,合同生效,电子签约完成。


惊鸿中文网合同由“网络文学创作者维权组”订制,内容模板如下:


为了维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原文学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笔名:    )的原创作品《       》和乙方签订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独占授权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序良俗,订立以下事项,以资共同恪守。

定义

1.  文学作品独占授权: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将应由协议作品著作人完全享有且可以自由转让的某一项或某几项权利单独许给乙方使用,而不再自行使用或者转许任何第三方使用。

2.  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3.  乙方自有渠道:惊鸿中文网、惊鸿阅读.app等由乙方独立运营的阅读平台。

4.  道具:乙方以一定人民币价格、特定图形符号、确定数目及用途提供给会员读者的系列加密数据与信息流。

5.  打赏:读者向网站购买虚拟道具后,赠送给作者的人民币对价。

6.  第三方电子渠道:与甲乙双方均无从属关系的阅读平台。

7.  收入税后部分:协议作品销售额的人民币对价扣除流转税后的所得。

8.  代扣应缴税款:对于应税收入,法律规定应由支付一方代为扣除缴纳的税款。

主要条款

第一条  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协议作品全部内容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乙方独占使用,至协议作品完结五年后终止。

第二条  甲方将获得协议作品在乙方自有渠道销售收入税后部分的80%、道具打赏收入税后部分的60%,及第三方电子渠道授权与销售收入税后部分的70%作为稿酬。协议作品维权所得,由甲乙双方按出力大小协商分配。

第三条  甲方稿酬按月结算,当月稿酬由乙方在次月15日前代扣应缴税款、扣除汇款费用后,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四条  为维护读者利益,本协议到期后,除非甲方明确通知乙方收回授权,否则乙方仍按非独占授权执行本协议其它条款。

第五条  甲方有权随时发布、修改协议作品,选择与乙方合作的第三方平台销售协议作品,查询协议作品的销售明细;

第六条  乙方有权自行或授权第三方为协议作品制作宣传图、设置机械朗读功能。

第七条  如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后,仍拒不履行协议义务。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甲方承诺认真学习并遵守《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三章及其它规定,不侵犯他人著作权、名称权、商标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知识产权,坚决按乙方网站要求规避敏感内容,不发布无关、低可读性、无意义内容,不向乙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利益,并积极维护乙方合法权利。

第九条  乙方承诺及时足额支付甲方应得稿酬, 以协议作品更新数量、内容质量、总体销量等方面的客观评价积极给与推荐,平等对待甲方和乙方网站的其他作者,公平对待协议作品和其它协议作品,并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利。

第十条  一方变动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发站内信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因甲方提供的银行账号有误、发布的内容违法、缴纳的税款不足等事项引发的问题与责任,由甲方独自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之约定,乙方可视情节要求甲方限时修改协议作品的违约内容,屏蔽、下架协议作品的部分或全部章节,要求甲方按当月应得稿酬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协议并配合有关执法部门调查取证,或追究甲方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

第十三条    甲方稿酬以乙方统计数据为准,若乙方无故拖欠甲方应得稿酬,每拖欠一天都需按拖欠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乙方连续拖欠超过30天,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履行受阻,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方案。

第十五条    双方争议经友好协商不成,可提交至本方管辖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真实姓名:

乙方:重庆文心墨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甲方笔名:

乙方负责人:


       


惊鸿编辑部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